灭火设备 3C 认证证书的维持与一连
认证证书的维持:
本执行细则覆盖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。有效期内,认证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评定中心的获证后监督获得维持。
认证证书的一连:
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,必要一连使用的,认证委托人应在证书届满前90天内提出认证委托。证书有效期届满注销后,评定中心不再接受任何大局的证书一连委托,认证委托人可沉新委托认证。
认证委托人提出证书一连认证委托时,证书处于有效状态且最后次监督了局合格的,评定中心在受理认证委托后,查哗换发新证书,有效期五年。
认证委托人提出证书一连认证委托时,证书处于暂停状态的:
(1)认证委托人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通过证书复原申请,复原证书的评定中心可在受理认证委托后,直接换发新证书,有效期五年。
(2)对于未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复原证书,但已经监督组现场确认认证委托人已完玉成数不切合项整改的,经认证决定通过后,评定中心可在受理认证委托后,直接换发新证书,有效期五年。
(3)证书暂停超过六个月,仍不能通过证书恹复的,不再受理证书一连委托。
认证委托人提出证书一连认证委托时,因企业信息调换等未实现导致无法受理证书一连认证委托的,评定中心可在调换等得到确认,经认证决定后,值接换发新证书,有效期五年,新证书与原证书有效期不再衔接。